注册后异议和审判

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商标注册公告后两个月内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有撤销注册的理由,将给予商标所有人答复的机会。如果异议只限于某些指定商品或服务,则只有代表这些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可以被撤销。

审判包括为避免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混淆而要求商标注册无效和撤销商标注册的申诉。由三名或五名审判员组成的机构负责处理审判,任何一方都可以就审判员的决定向知识产权高级法院提出诉讼。

不使用的撤销

如果商标被申请撤销,商标所有人必须证明使用或不使用该商标的正当理由。只要证明被许可人使用或使用由不同风格的相同字符或相同发音和概念的不同字符组成的稍微不同的商标就足够了。例如,使用发音和概念相同的日本片假名音节的商标,将被视为使用罗马字母的商标。

转让和许可

注册商标或商标申请的一个或多个指定商品或服务可以被转让。除继承或其他一般承继的情况外,注册商标的转让在登记之前不具有对抗第三方的效力。

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被许可人不得将独占许可转让给他人或授予非独占许可。但是,在商标和相关业务同时转让的情况下(如出售业务),可以不经商标所有人的单独许可而转让独占许可。

在先使用

在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并不赋予使用该商标的专有权。但是,在注册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日本使用过知名商标的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

续展

保护期为注册后的10年。可以在到期前6个月内提交续展请求,不收取额外费用;到期后6个月内提交续展请求时,收取100%的额外费用。